一個炎熱的午後,一位媽媽淚眼汪汪的上門求助,希望我們能夠找到她的女兒。
林媽媽的女兒剛滿16歲,在2月份的時候曾經被報過失蹤人口,後來在女兒男友的租屋處找到她,氣急敗壞的當下直接帶警察過去準備提告,罪名為性侵未成年少女。因證據不足且偵察不公開, 加上女兒的筆錄表示自己是自願的,所以第一審只判6個月,當時的律師表示未滿16歲之未成年因為沒有自主性,所以不管是不是願意都得懲處。被愛情沖昏頭的女兒在7月又再度失蹤,因此案還在訴訟當中, 林媽媽擔心女兒會被男友威脅,也擔心女兒懷孕的話該怎麼辦,因此在8月的時候,決定委託我們找尋她女兒。
對於女兒男友,林媽媽只知道他的機車車牌以及就讀的大學,連照片都沒有,加上之前已經被警察破門一次,原住處早已人去樓空。費了一段時間觀察與指認,終於掌握住男方的身分,但因為案件還在訴訟中,男方的行為相當難以掌握,每天回家的路線都不同,時而經過砂石場、時而前往人煙罕至的空地、今天經過農地、明天經過河堤,有時候就算停好了車,也會再搭公車前往下一個地點,一切的行為就怕自己被跟蹤,曝光目前的住處。 為了避免男方發現我們,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後,終於找到了男方所居住的大樓。這時候新的問題來了,女兒是不是還跟男方在一起?男方住在哪一層樓?跟家人住還是獨居?種種的問題需要被確認,加上該大樓門禁森嚴,出入都需要輸入密碼,男方的作息時間又極為不正常,此時雖然我們確認了居住地點,但是擔心打草驚蛇女兒又再次逃跑,接下來的處理方式顯得更為重要。
著急的林媽媽擔心女兒出事,成天以淚洗面,打著不會接的手機號碼、看著一年前全家的合照,現在每天睜開眼睛就只能害怕,我們陪著林媽媽跑遍大大小小的廟宇, 期望宗教的力量讓林媽媽有力氣支撐下去,皇天不負苦心人我們終於發現女兒的蹤跡,判斷無誤果真是跟這個男生住在一起,16歲就要過著躲躲藏藏的日子,讓人想到了就心酸。
隨著二審時間的逼近,不得不加快腳步,因為愛情所做的傻事不該成為她一輩子的汙點。對於窩藏未成年少女的男生,理當受到該有的法律制裁,如果真的愛她,就應該等到她成年不是嗎?雖然我們已經替林媽媽找到了女兒,照理說可以結案,剩下的事情讓林媽媽去面對就好,但想到這些日子媽媽的眼淚、家人的擔心、茶飯不思與懊悔,我們決定陪著林媽媽把這件事情做一個了結,讓女兒真心的回家不再成為失蹤少女,才是最好的結果。 在二審的前一晚,我們決定會同警方前往男方住處將女兒帶回家。當然事情沒有這麼的簡單,同棟同學的通風報信,讓女兒跟她男友連鞋子都來不及穿就跑了,看著女兒的鞋子林媽媽再度痛哭失聲,經過各個樓層的搜尋,我們在頂樓發現害怕的女兒以及不知道該怎麼辦的男友。 歇斯底里的大叫,跳樓、自殺...等行為都讓我們知道這個傻女兒誤解了愛的定義,她以為自己的躲藏可以讓男友免於牢獄之災,最糟糕的是此時男方還試圖一個人逃跑,當場我們把男方痛罵了一頓,也讓他知道什麼是愛與付出,經過了一個晚上的開導,兩人才放下了防備,決定勇敢的面對自己錯誤行為與負責。
因為此案還在訴訟中,最後結果不便透露,但可以肯定的是,女兒已經回到家中不再有逃家的念頭,林媽媽的笑容也開始展現,這一切,正是我們想要的結果。